快讯网
首页 资讯 财经 娱乐 汽车 时尚 房产 健康 数码 科技 图库 滚动新闻
网站图库网站地图

陕西将立法解决老年人随子女异地迁徙问题

社会 ● Kxnews.Com.Cn ● 2014/11/26 10:11:10 ● 互联网 ● 访问:

  人民网西安11月26日电(肖翔)25日上午,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听取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的关于《陕西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>办法(修订草案修改稿)》(以下简称“修订草案修改稿”)审议结果的报告。

  修订草案修改稿是根据立法调研、立法听证、专家论证等综合情况作出的进一步修改 善,增加了表彰奖励养老先进典型、落实居家养老、防止针对老年人的金融欺诈等条款。

  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十条第二款规定,鼓励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老年社会组织,通过对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的好子女、好媳妇、好家庭等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。

  为解决老年人随子女异地迁徙中存在的问题,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二条规定,省人民政府及其公安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卫生和计划生育、民政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,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、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、照料提供条件。

  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建立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,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险、人身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业务。

  在增强社区养老方面,修改稿第三十八条规定,社区以及居(村)民委员会应当对本社区内的老年人建立信息档案和日常巡防制度,了解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单独居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。

  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九条规定,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、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;工商行政、食品药品监督、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,及时处理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举报投诉;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电信、网络等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,及时受理老年人的报警、控告、检举,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  据悉,本办法修改稿经审议通过后,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(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快讯网立场。)

手机扫码阅读一下
上一篇文章
辽宁阜新煤矿煤尘燃烧事发前曾遭遇1.6级矿震
下一篇文章
云南西双版纳要求旅游协会限期整改 已启动问责
  • 你该读读这些:一周精选导览
  • 习近平春节前夕慰问部队 向全
  • 哈佛学子“游”北京延庆 邂逅
  • 太原动物园科莫多巨蜥孤雌生殖
  • 直播海报:漫步济南华山风景区
  • 2026年全国“老字号嘉年华”在
  • 台湾教师携全家“登陆” 赋能
  • Copyright © 2012-2026 Kxnews.Com.Cn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本站仅供个人爱好学习使用 如有侵权请联系QQ:67650701